在《
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我国就正式设立了终身监禁的制度,在
适用范围上面,只能是针对
贪污、
受贿犯罪,并且还是罪刑达到极其严重程度的时候,在判处
死缓的同时可以同时决定对罪犯终身监禁。
要注意的是,终身监禁是一种新的
刑罚执行措施,并不是新的一种刑种。因而,在关于终身监禁适用决定,而不是判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
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规定
处罚;
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
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
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