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
自诉人承担。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
诉讼角色,负有相应的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经人
民法院审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
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
起诉或者
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
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
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
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