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
遗嘱房产的
继承,按照
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由所有的
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
继承公证书,之后取得房产份额的任意继承人,可以拿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
过户手续。此外,现在部分的房管部门可以不需要继承公证书,只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带齐资料,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申请手续即可。
一般需要提供的手续包括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继承人的
身份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财产证明等资料。具体的情况我们在办理的时候也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