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用自己的
个人财产全款
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离婚时不予分割。
2、男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法律依据:《
民法典》
(1)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