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对方的财产能否再要回来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不可以要回。男女双方在
离婚时约定财产
赠予,也属于双方对
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
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
欺诈、
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当然符合《
民法典》规定的赠与
合同可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
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