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可以提出
离婚。如果
起诉到法院离婚,
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
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在
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