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与
合同解除是两个概念,区别具体如下:
第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要件,
合同关系自始不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第二,对于
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当应该当然无效。即使
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第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
仲裁机关和人
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第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
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所以合同无效并不存在是否能够解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