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如果依法进行注销的,
债权债务一般是不能追溯的,如果未经
清算或者骗取
公司注销登记的,
债权人可以向公司主张债权。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和
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在
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
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
登记机关办理
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
公司债务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
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