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追诉期三年。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相关延伸】
问:商标侵权
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
管辖?
答: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
侵权行为提起的
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
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
商标案件
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
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
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