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员工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事实上也就是连
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
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
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已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都要有正确认识,确保本单位的劳动
用工合同签约保持在100%,并对需要签订无
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避免因小失大。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