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是要去
户籍所在地法院的,
2、如果欠债人在
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
起诉,
3、如果借钱给对方的时候有转账凭证的能证明
合同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