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
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
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
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