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
离婚后女方选择“
净身出户”是其对双方
共同财产分配的选择方式,但是不能作为拒绝给付
孩子抚养费的理由。
2、另外,如果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
抚养权的一方必须给付另一方
抚养孩子所需要的部分或者全部费用,这是法律规定的,与双方离婚时
财产分割的情况没有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