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
1、继子女接受继父或继母
抚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生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要求解除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的一般不应允许但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
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
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但如果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的,继父母提出解除的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