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适用具体的
拘留机关规章制度,如下:
1、如果是
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
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
律师会见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
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2、如果是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
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3、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根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
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
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一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入所当日执行到第二日为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