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
离婚时发生
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判决。
2、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
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
当事人使用。
3、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4、因此,当事人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
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