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年员工
辞职的补偿标准:如果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因单位
拖欠工资等行为而辞职的,则单位应支付10个月的标准
工资作补偿;用人单位非法解聘的则应该支付20个月的标准工资作
赔偿。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