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对方
婚内出轨为由诉请法院判决
离婚的,法院调解不成,应当判决离婚。
1.在身份关系方面。出轨本身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必然因素,出轨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2. 在
财产分割方面,
民法典中已经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作为原则之一。
3.在
子女抚养问题上,一方出轨的,法院一般会将婚内
子女抚养权判归无过错方。
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