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可以通过
起诉的方式
离婚。离婚
起诉的条件有以下三种: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起诉方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3)提交
起诉书,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
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
证据。
2、起诉
离婚的程序有以下五点:
(1)提起
诉讼并提交
起诉状;
(2)法院审查并受理;
(3)被告答辩;
(4)
开庭审理;
(5)调解;
(6)宣判。
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