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
违法建筑要
赔偿。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
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征收的,不予补偿,那么,在拆除违法建筑时自然也是不会进行赔偿的,违法建筑的修建人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