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需满足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
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
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
当事人就此订有
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
债权人或者
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以下债务不能转让: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4、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