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血亲
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2、在我国的民事
法律关系内,广义的
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血亲是指直接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其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实践中的
继承、
过户等,说的是
直系亲属,一般来说也说的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可分为两种:一种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另一种指直系血亲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
扶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等,后者如儿媳、女婿、孙媳等。以上直系姻亲也是广义的直系亲属范围之内。
3、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因此如果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被我国
民法典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