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
劳动者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为60日;
2、劳动者自收到
认定书之日起,认为构成
伤残的或者存在护理需求的,可以在伤情稳定时或者
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出具鉴定结果。
3、另外,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
一审和
二审的审限各为3个月。
4、如果工伤认定结论最终维持,劳动者可起劳动仲裁,主张
工伤待遇赔偿,
劳动仲裁审限为60天。自仲裁裁决送达之日其15日内,双方任何一方不服
仲裁结果,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人民法院壹审审限6个月,二审审限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