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
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
购房者与开发商在
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
退房。
此外以下情形也可以退房:
1、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
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
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
违法操作,与
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
无效合同;
2、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司法解释,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
赔偿损失;
5、房子存在
抵押或其它
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也可要求退房。比如开发商出现
一房两卖或
一房多卖、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
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
法律依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