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⒈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
诈骗犯罪中
情节严重的
主犯⒉惯犯或者
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⒊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⒋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⒌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⒍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的
⒎曾因诈骗受过
刑事处罚的
⒏导致
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⒐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