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借名买房是指实际
购房人
出资,一般是出全资,由名义购房人与
卖房人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产权登记为名义购房人,实际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约定房屋产权归实际购房人所有的
买房形式。
借名买房的
纠纷处理,可以从如下的思路来考虑:首先,需要判断
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借名的合意。如果有
证据证明双方有借名协议,下一步得就协议是否有效进行判断,通常有两种可能的情况:
第一,为了规避房地产
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虽然实际购房人不具备
购房资格,但房地产限购政策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借名协议是有效的,实际购房人有权凭借名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二,为了规避
经济适用房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经适房政策保障的是社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利,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
合同无效,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购房者通过借名买房协议购买经适房,显然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这种借名协议是无效的。这种情况下,实际购房人只能要求名义购房人返还购房款,无权要求确认房屋的
产权归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