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可以向
侵权者要求
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但专利权人要提供
证据,证明因对方的
侵权行为,自己
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作为损失。
确定
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
1)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
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
4)对恶意侵犯
商标专用权,
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
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