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犯服刑执行
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
民事权利,对于所欠
债务,
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
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2、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
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
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债权人或者
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
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
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