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常见
犯罪的
量刑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1.构成
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
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
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
徒刑以上
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
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
基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