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
转移财产的,在
财产分割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如不能说明其款项的合理用途的,认定该款项存在于
夫妻共同财产中予以分割;如果是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转移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