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的
债务,分为其
个人债务和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个人债务包括:
(一)婚前个人债务。
(二)约定
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一方经营自己
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因
继承、接受赠与或
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
夫妻个人债务。
(五)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
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六)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一方擅自为他人
担保所产生的债务。
(七)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
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八)
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十)债权人与
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一)一方因个人实施
违法行为所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