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
捏造事实,作
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
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
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
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按照有关规定,
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1、捏造的
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3、严重影响了
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4、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不是有意
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