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义务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
执行法院在
执行期限内怠于执行的,可要求上级法院进行监督或申请提级执行。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
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
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