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
盗窃他人财物达到1000元的,就可以追究
行为人的
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不同盗窃
赃物不同的金额确定方法。
第一,若盗窃一般的财物, 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如果没有有效的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那么应按照规定委托评估机构
对价格进行评估;
第二,盗窃外币、电力、燃气、水这些财物,就有特殊方法来对他进行定价
第三,明知是盗窃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这些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第四,就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出售的;
第五,就是支付凭证、
有价证券、有价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