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民间
借贷关系出具的
借条,在承诺的还款期限到期后,
债权人可以随时向
债务人催收,双方
协商一致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催收无果,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据借条、借据、
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和银行流水、收据等交付凭证等
证据向人
民法院依法
起诉,起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原被告双方
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债务人承诺的
借款期限到期后三年为
借贷纠纷的
诉讼时效保护期,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债权,否则有可能失去
胜诉权。如果在借条中,债务人没有明确承诺还款的日期,那么债权人应当自出具借条之日起三年之内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在此,律师建议,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及时、积极地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以免错过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加大债权人的
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1、《
物权汉》第149条的规定: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期满后,将会自动
续期。
2、《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
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