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未满14岁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无论是否自愿都会构成
强奸罪,如果超过14岁,并且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认定为强奸。
2、与未满14周岁男孩发生关系法律暂无明确规定,可以算是猥亵儿童,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