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的规定,耕地的
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承包
经营权流转,也只能在原承包人的剩余承包期内进行流转,不能超出剩余承包期。如果确认是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那么50年是无法受法律保护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
承包方应当订立
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