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
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
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
劳动者工资报;
(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
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