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期间是自员工
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
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2008年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
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
3、如果单位擅自
解除合同,属于
违法的,因此需要支付
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
4、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公司还需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
代通知金,为一个
月工资。
法律依据:
《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