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
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
行政部门和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
2、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
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
病历本、旁证材料、
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职工或
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
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