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时效:我国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
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患者及其
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病历资料、
证人证言、实
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
医疗机构存在
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