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
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权利人是否追认。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对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经对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处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
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