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
购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
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
法律效力。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
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
纠纷。因此,建议
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
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
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
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
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