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
离婚但对方不同意,
当事人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
起诉离婚。首先所有的离婚案件,法院都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
诉讼程序。在
诉讼过程中,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
夫妻感情破裂不好证明。最好是在生活中,积极的寻找和保留足够的
证据。必须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有证明力,
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是排除适用的。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