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尚未结算的,不会造成
诉讼时效中断,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
履行义务等;
(三)请求支付
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
扶养费;
(四)依法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风险提示:通过
诉讼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
1、索要工程款时效。工程款如
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
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
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主张
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
2、充分运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发包人恶意
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
代位权诉讼。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
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
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