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
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
1、人
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