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属于
人身损害,具体
赔偿如下:1、因交通事故治疗,产生的
医疗费;2、
陪护费;3、
误工费;4、营养费;5、
交通费;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及住宿费;7、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一次性
残疾赔偿金;8、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还要赔偿
丧葬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
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比例。
二.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