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盗窃罪和诈骗罪从性质上来讲:
1.
1、根据我国《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
窃取他人占有的
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行为。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
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单位)占有。
1.
2、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的
构成要件内容为:
(1)
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
(2)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3)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财产;
(4)被害人遭受
财产损失。
第
二、盗窃罪与诈骗罪所采取的
犯罪手段来讲
2.
1、盗窃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所采取的犯罪手段不同。
2.
2、盗窃罪表现为秘密窃取,犯罪分子采取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未发觉的手段、方法,将财物据为己有,如顺手牵羊、深夜撬门扭锁、公共场所扒窃的手段等。诈骗罪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常见的诈骗方法有编造谎言、假冒身份、
伪造文书或者证件、涂改单据等,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主动处分自己的财产。
第
三、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盗窃罪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诈骗罪是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构成诈骗罪。受骗者在处分财产时必须有处分意识,即意识到自己将某种财物转移给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占有,但不要求对财物的数量、价格等具有完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