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
继承人应
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
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