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佣过程中,雇员受伤,无法申请
工伤认定,也无法
申请劳动仲裁,雇主和雇员在
赔偿事宜上协商不成,雇员到法院
起诉,主张雇主承担
赔偿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
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
劳动关系和
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相关延伸】
问:劳动仲裁可以
强制执行吗?
答:劳动仲裁
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
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
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
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